车祸中,肇事司机可能没有责任或只承担部分责任,但是,一旦逃逸,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驾驶员将负全责。刑法第13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肇事逃逸者属法定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死亡,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伤员未死亡,机动车辆驾驶员为逃避法律责任,将受伤人员带离事故现场后藏匿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根据《刑法》,将对其处以更严厉的惩罚。另外,该法还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汽车拥有者,承包商或乘务员指派肇事司机逃逸,导致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