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有: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类交通受害者的家属应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据,对自身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相关的案件责任人应积极的对自身的责任进行赔偿,如在案件发生后逃逸的,还应担负相关的刑事责任,按照案件的情况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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