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没有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1.造成损害但已造成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住宿;住院伙食补助费;基本营养费。2.伤害致残者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基本营养费、残疾补偿、助残辅助用具、受扶养者生活费用、因康复护理、持续治疗所发生的复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时,赔偿项目: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住宿;住院伙食补助费;基本营养费;受扶养者的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为处理丧葬事宜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二)财产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的赔偿和间接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一般坚持全额补偿的原则,即折价赔偿(以财产实际减损价值为准)。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的可得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失是一个必得利益,而非假定收益,它在一定范围内,不可在逻辑关系上无限扩大。由于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利益损失可以得到补偿。(三)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只有事故对另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实务上,一般以十级以上伤残或死亡为标准,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另外,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流产的,一般还可以得到一定的精神补偿。出车祸是不幸的,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必须进行处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假如情节较轻的话,最好双方达成一致,这样不会占用很多时间,也不会耽误太多精力,情节严重的还是要报警。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