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一人死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赔偿数额,主要包括:1。死亡赔偿金是按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超过75周岁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用,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计算;3.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超过75周岁的,按5年计算。4.家属运输费用,原则上三人合理运输费用为三人,超过之三人为三人。5.家庭住宿,原则上三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支付合理住宿费,超过者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上最多三人处理交通事故合理误工损失;超过之三人为三人。7.精神损害赔偿。受诉法院所载明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也不相同。8.救护费用。以实际计算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