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普通民事案件一样,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也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即预审阶段、开庭阶段和做出判决。预审,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并决定受理案件之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确保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对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做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法官出庭听审是指人民法院完成预审工作后,由法院或其他适当地点设立的法庭,全程审理案件。对于离婚案件的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的审判程序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审判。总之,夫妻因财产分割而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原告是举证方,应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等。若由于客观原因自己确实无法取得证据,可委托法院调查取证。法庭可应一方要求发出调查函,让律师参与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