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就财产做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形,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我们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当婚姻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在法律的财产制上,可以分为法定的共同财产制和单独的财产制,剩余的共同财产制,等等。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共同法定婚后收益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殊财产制。
1.如果是以婚后收入购买的汽车,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
2.如果是用婚前储蓄购买的车辆,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储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名下,则属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