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由于房产价值大,因此也经常成为离婚诉讼双方主要财产纠纷的焦点。夫妇之间的感情一旦破裂,双方陷入面对离婚的僵局,最容易出现一方擅自变卖财产的情况,特别是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由于按照物权公信公示的原则,第三方完全有理由相信该财产属于一人。只有经产证登记一方同意,交易才是真实有效的,以后另一方追究责任,第三人也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原则取得不动产。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