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知悉或应知他人从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并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书、许可证,或提供产品,根据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同谋,如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行为的,将依法处以重罚。
《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