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后果。实务上足以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判断,一般是基于对假药这类物质以及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
推论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和可能被他人使用的假药。虽然是假药,但是对人体健康并不一定造成严重伤害,需要具体鉴定,如果药品本身并不危害人体健康,当然不能认定是一种犯罪;如果药品本身没有危害人体健康,那么就不能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