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拆,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行政拆迁方的违法强拆行为要求赔偿。对未完成法定程序且对被拆迁人粗暴违法的强拆,是严重侵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在房屋未被强拆之前,被拆迁人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意识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自我救济或寻求专业拆迁律师介入;经过前期政府信息公开、查处申请以及提起复议或诉讼程序依法维权,完全有权行使《国家赔偿法》赋予的权力,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遇到强拆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切勿用暴力抗拆,否则会危及自己的安全或触犯刑法,在这个时候拆迁方怕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抓你,所以一定不要用暴力去反抗。在这个时候,我们最应该做的是,确定这次强拆的主体是谁,询问他们有没有强拆的书面文件,然后用语言阻止他们进行拆迁或以其他方式拖延时间,但不可使用暴力手段加以制止,以免在维权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