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拆迁房屋具有私宅与公有房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者应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拆迁是按政府设定租金标准执行的私人住宅的。3.拆迁房屋管理部门依法代管的。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屋管理部门代为出租房屋的。上文所述,执行政府设定租金标准的私人住宅出租,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的私人住宅.在落实私房政策后,由住房管理部门代为租赁住房,并由住房管理部门代为出租。
十二月十七日《城市私有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确立了一种租赁关系,执行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并将租赁关系延续到现在的私人出租住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