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批文的情况下,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是不能征收拆迁房屋的,如果强拆就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有土地,对违法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返还,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擅自将农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及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占用土地超过规定的数量,多占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属于违法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