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子女是否为家庭财产做出贡献,而不是以大小来决定。假如有功,则原则上要有孩子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有工作,或虽有工作,又不为家庭财产作贡献,那就没有子女。
《婚姻法》第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