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八十一条: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判处监禁以上刑罚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时,应予以逮捕:
(二)存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
(四)可能对受害人.告密者.控告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逃跑。核准或决定逮捕时,应将疑犯.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考虑因素。对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人,可处以十年监禁以上刑罚,或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处以监禁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者,应将其逮捕。受保释.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其逮捕。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执行机关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拘捕令仅通知嫌犯被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法律文件之日期。作为强制性手段之一,没有进入法庭审判程序,因此,在逮捕证上不可能告诉判决要多长时间。被羁押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起,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羁押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例外情况下,提请审议的批准期限可延长一至四天。
说明
1.司法实践中,执行规定后三天内提请批准逮捕的,可在三天内提请批准逮捕(通常很少);三天之内,可延长一天至四天。但是,应当在这一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延期一天到四天之后,不得延期。
2.对于犯有流窜犯罪.多次实施犯罪.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重要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如果司法实践中实施该规定,三天内不能提请批准逮捕,可直接延长至30日,三十日包括前三天。应当在30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间,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经审查,案件卷宗连同逮捕通知书退回公安机关。警方宣布逮捕后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这段时间审查起诉要多久?对于案件的实质情况,法律规定的预审侦查期限也不一样,一般来讲是不是规定了:公安侦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安机关应当审查起诉。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起诉和不起诉决定,如果案情复杂,在一个月内无法审查完毕,可以自行延长审查期限半个月。公安机关受理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或者延长审期半个月。以上述时间计算,一般情况下也就是5个月左右。
总之,取保候审后,除非其行为确实违反规定,作了不可逾越的事或请犯较重的事,法庭才会提前发出批捕通知,强迫公安机关前去批捕,否则就不去。对批捕者,一天之内通知其家属,并进入审批阶段。还有网上律师,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刑事诉讼法》第81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