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金:指配偶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政策上的收入.补助;2.生产.经营所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一方或双方拥有知识产权之收益;4.从继承或赠与中获得的财产,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而得来的财产。关于遗产继承的收益,涉及到财产权的取得,而非实际占有。虽然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前并没有实际占有,但是,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外,5.其他应归共有财产。6.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恤金:破产补偿。总之,婚姻法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个人财产主要是婚前取得的,包括工资、婚前父母遗留的财产等。甚至在结婚之后,个人的财产仍然归私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配偶双方离婚,也不能分割个人财产,否则会造成一方利益受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