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请求再分割遗产,时效为一年,但法院受理后如未发现订立离婚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将起诉予以驳回。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约定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有反悔的,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受理后,没有发现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是对离婚时应当分割但未发现,未分割的其他财产再分割:时效为2年。根据:(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在离婚时,对于隐藏、转移、出售、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当事人,可以少分、不分。如果离婚,如果对方发现有以上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由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