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财产的共同抵押财产的分割:婚前双方就共同购买的房屋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所购房屋为共同共有,并出资。此时此刻,即使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照分割的原则处理。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