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根据离婚案的审理原则,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有过错,且过错方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将对当事人进行调解。2.如果当事方不能调解,或者一方坚持要离婚,法庭一般也会作出离婚裁决。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还可根据《婚姻法》第46条提出索赔要求,具体金额应以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精神伤害)为基础.诸如当地生活水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婆婆不和离婚财产的分配基本上没有关系,对于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如果是由于男方的父母,对夫妻共有财产有一些转移或者怎样的行为,则女方可以请求扩大共同财产的比例。这主要要看当事人是否有婚姻法上的一些错误。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