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承包期内,妇女结婚,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土地。所以,农村妇女出嫁后,户口不迁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享有原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时,仍可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拆迁方面:对按人口计算安置面积或人头费,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可享受安置待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的地方对女性已经出嫁,而随母亲落户的子女予以区别对待,拒绝接受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这是不合法的,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