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哺乳期间的孩子,应按照与哺乳母亲一起抚养原则。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2.父母双方同意不满两岁的孩子与父亲一起生活,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3.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母一起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2)孩子们在他们的生命中已经很长时间,(3)生活环境的改变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3)一方有其他孩子;(4)孩子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对方患了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则不宜与子女共处。丈夫和妻子在决定离婚时,要优先考虑双方协商,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要就离婚财产的分配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达成一致,且经双方自愿签字后方可生效,如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离婚纠纷。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