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假释审判时,法庭审理结束后,通常可以在一个月到两个月内做出裁决。罪犯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由于他们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会再危害社会,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原判刑期超过二分之一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切实履行十三年以上,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免除上述刑期。
对于蓄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毒、投掷危险物品或有组织的暴力犯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终身监禁的罪犯,不得假释。
当罪犯决定假释时,应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