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是对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实施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其保释期限为十二个月。提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侦查、起诉、审判。由公检法机关审理决定具体的结案期限。刑事诉讼法典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保释:

(一)可处以控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导致社会危害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导致社会危险的;

(四)拘留期已满,案件尚未结案,需取保候审。第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保外就医、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七十七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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