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人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就像结婚一样,离婚对中国人来说,仍然是一件复杂的事。丈夫和妻子不仅面临着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一般也都十分重视。所以离婚后能不能共同抚养权?

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养育有婚生和非婚生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的出现和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在孩子成年前,拥有这一权利的一方或双方都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一起生活,而这种权利在孩子成年前被取消。配偶离婚,通常也会导致夫妻中的一方失去抚养权。丧失抚养权的一方将丧失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然而,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有权探访,在商定或裁决的时间内定期与子女见面,并与孩子有相对短的时间相处。

抚养权的确定。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且不适合儿童同住的;

(2)父母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有抚养条件不相等的义务;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

2.父母双方同意不满两岁的孩子与父亲一起生活,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母一起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给予优先考虑:

(1)进行了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父亲和母亲一起养育孩子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与他们一起生活,但孩子多年来一直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如果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看孙辈或外孙辈的,可以作为孩子在跟随父辈生活的优先条件。

5.如果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随同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父母双方应考虑其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对子女进行轮换的,可以给予许可。

7.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

8.父母双方同意更改子女抚养权的,应给予许可。

按照我国婚姻法中有关子女抚养权的相关内容整理和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共同抚养权。为使子女能更好地保持身心健康、顺利成长,为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如果双方都承认孩子的同意,那么父母双方就可以轮流抚养孩子。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