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临时未满足条件的,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季度或每年获得的收入支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时可以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儿童抚育费。按照上述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每月支付,每月打进子女抚养费专用账户,或者在探望子女时支付,实践中,许多当事人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省去了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的房款。然而,法院是否采用一次付款方式,取决于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的态度。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付款的,法院判决不予一次性支付。这种情况可由离婚夫妇协商决定,看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
应当指出,《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可在必要情况下向父母任何一方请求超出协议或原判决金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即使对方一次付清所有的抚养费,但如果价格上涨.孩子因为入学.生病等原因而要求的费用已经超出原来规定的金额,则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由专业律师协助,以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