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然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的单位,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增加刑期一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金额达到3万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每增加2000元,刑期延长一个月。有两种以上情形者,可在六个月内酌情延长刑罚: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实施诈骗罪的主犯;
(2)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4)欺诈救济.抗灾抗灾.抗灾、抗灾、抗灾、抗灾、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财物,造成诈骗财物不能归还的;
(6)以欺诈手段从事非法犯罪活动;
(7)曾经因欺诈受到刑事惩罚;
(8)造成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
(9)有其他严重情节。
3.个人合同诈骗,金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金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延长一个月。(1)个人合同诈骗,金额10万元,且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延长一个月;每增加一种情况,刑期延长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金额20万元以上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增加1.6万元,刑期延长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金或者罚金;1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延长一个月;
(4)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延长一个月;
(5)单位合同诈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履行意图,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前述四种诈骗手法之外的其他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