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并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结婚后买房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况: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只写有其中一人的姓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结婚后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项不动产,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以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结婚后买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的不动产,如果是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登记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视为仅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