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让一个小孩改姓,简单地需要两步:
1.必须与子女生父协商,且需有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另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则需取得子女的同意,但若已满18岁,则需取得子女同意;
2.请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机关必须在双方签署同意后,方可为子女改名。不然的话,一方没有权利为子女改姓、改名,户口登记机构也不会办理手续。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时,户籍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起诉改名方和户籍处理机构。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