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嫌疑人具有以下一种情形,即可保:
1.可处以控制.单独执行附加刑或拘留;
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此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结束,案件仍未结束,必须进行取保候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保释:
1.可处以控制.单独实施附加刑或拘留;
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并不导致社会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而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4.拘留期已满,案件仍未结束,必须采取取保候审。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