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嫌强奸罪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
1.可判处管制.拘留或单独适用附加刑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无必要逮捕有能够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妨碍诉讼的顺利进行应采用取保候审。
2.对可以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的办法为取保候审,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比较重采取取保候审的必要措施。
3.患有重病的人,应将其拘留至因病期间可以自行自行取保候审。
4.根据法律,将怀孕或哺乳者的婴儿因有此种情况而被逮捕,经发现可将其逮捕,改变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方法。
5.审问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承认需要逮捕证据足指被拘留者能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充分证据的法定期限内能够收集相应证据而需要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