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主体不同。火灾罪是一般主体,危险品肇事罪的主体主要是从事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员工。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其他人才能构成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危险品肇事罪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火灾,但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物品时,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火灾;火灾罪不限于此,一般是日常生活中意外用火引起的。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