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此类罪行与民事诉讼相一致。这是由于第112条对于违反诚信原则的当事人而言,并涉嫌以虚假诉讼来达到自己目的。无论是为了钱,还是为了陷害别人的名誉,都是一种虚假诉讼。一旦民事法庭发现这一情况,将案件材料转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这当然只是一种情况,也有通过他人举报或举报,致使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形。但在实务上,还是前者发生额的机率更高,而至于立案的标准则是,在民事案件中,发现原告是无事生非,捏造事实借去法院的诉讼之名,达到自己心中的目的。民间借贷是普遍的。为便于理解,这里举一个例子。刘某和王某之间并无借贷关系,但周某能模仿他人的笔迹,并模仿其效果十分逼真,甚至对方本人也无法辨认真伪。于是周某模仿王某的笔迹,写下一张借条。借条上清楚地说王某借给周某一万元。刘某便凭这张假借条到法院起诉,并最终以胜诉告终。李某肯定不同意,于是提出上诉。最终在二审时,发现周某的欠条是假的,牵涉到虚假诉讼问题。最终法庭将此案的有关资料转交当地公安局处理。希望通过这个例子,能使大家对此罪名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上表为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作了解答!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