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处以罚金,并在执行后三日内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五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的,予以逮捕。对于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之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应当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用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保释后,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总之,检察院办案时,对于情节不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实行取保候审。按照规定,在此期间,嫌疑人不得离开当地。即便是返回户籍地,也应提交申请。要获得检察院的批准才可以回去。进入取保候审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取消,而是实施逮捕。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