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这个担保人不能与本案有任何联系,也不能与嫌疑犯、被告和原告有任何关系。它是担保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若担保人不具备这一条件,司法机关也无法保证担保人能有效地履行其应尽的职责,也无法保证担保人履行其义务。
2.第二个条件,即保证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力,例如,他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是本地的长住居民,他有能力履行有关的法律义务。自然,也不能任由它凭空说,法庭要他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在确认他所说的情况属实后,才能让他担任担保人。
3.第3个条件是,担保人应当是公民,他的生命自由权和其他政治权利都不受任何限制,只有普通公民才能担任担保人。以上是担保人必须具备的有关条件。
4.承担担保人也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金的交纳有利于担保人和被担者履行其义务,并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