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从有关规定就可以看出。探访权实际上是一种可单独起诉的权利,我国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有探视权的一方,如果要行使权力,另一方要配合,如果不配合,可以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