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离婚时有约定,经判决确认后,行使探望权。若对方不协助,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对有协助义务者拘留或罚款。若离婚判决未判探望权,则可请求法院给予探望权,由法院决定行使方式、地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