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婚姻中一方因个人私利而以其他理由获得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其进行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隐藏的行为,造成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得到合理处理的情况下,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离婚财产保全申请,当一方当事人采取某种手段影响法院判决的执行时,法院就是有权根据保护当事人或原告的财产安全,确保其有效执行。

相关法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