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上诉离婚可申请财产保全,在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当事人有恶意转移、隐匿、挥霍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或个人财产的情形;因此,当危机发生时,当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才有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