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财产拖欠的分摊原则为:夫妻共同欠款由双方公平、平等地承担,一方拖欠,另一方有权不承担。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的债务不由另一方承担。结婚后的个人债务,不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务,用于个人事务,另一方无义务。如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夫妇共同债务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配偶共同债务主要是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的债务。配偶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或一方为一方共同生活而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配偶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是离婚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