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的功能,国家制定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制度,但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要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要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以合法方式重新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充分发挥土地的功能,更好地实现发展目标。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