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一)实物分割,是在不影响财产功能、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实际分配财产。当事各方按照其分割的份额获得应得的财产。(二)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得到等值价值一半的补偿。公共物品的价格,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估价的估价进行分割。价金分割,即将拍卖的财产将被拍卖,当事各方将拍卖所得分开。价格分割是在双方都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会损害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殊用途的分割。夫妇间的婚姻问题要认真处理,要通过离婚方式来解决,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及要处理的事项,包括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赡养权的争取、各自财产及共同财产的划分等。想要保持适当的了解与信任,妥善处理好各自的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