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点和数量。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果发票上有购买物品,则应同时向法庭提出。3.资金购买日期:接受他人捐赠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之日。资产分割中,财产日的确定对决定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着重要作用。4.财产来源,即其如何取得。5.存放财产的地方,不动产应写明放地,物品应写在存放处,存入存款的地方。6.物品的使用者。当时离婚后才发现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公的情况也比较多,主要原因大多是因为没有发现当事人隐瞒部分夫妻共同收入。但是,在法定时效期间,均可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但是,每个人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具体理由各不相同,陈述事实和理由时要简洁。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