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为了使共同财产可以合理分配,我国规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便利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同等的所有权。婚姻家庭生活中表现为夫妻双方都使用共同财产.处分权利,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由于女方的实际生活收入较低,他们的共同财产就少或不分。当然,平等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配偶共有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同时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可以在具体处理上有所区别。
2.保护子女.女性权利的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以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和健康成长的物质需要。离异时,为了保证后代的健康成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照顾子女的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对无过错方的照顾原则。
我们的婚姻法对于判决离婚,适用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有破裂,不管什么原因引起的,都可准许离婚。甚至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也可以准许离婚。然而,如果离婚是一方违反了婚姻义务,而另一方则违反了婚姻义务,例如通奸.合谋.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等,还有其他违背婚姻义务的行为.破坏夫妻关系。一方的过失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很大的身体.精神伤害,也严重损害夫妻感情。因此,不管无过错方是主动提出离婚,还是被动地承担离婚的后果,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都应予以照顾,以弥补其遭受的身心伤害和痛苦,体现法律的公正和公正。
4.有益于当事方的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