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离婚时未分割共同财产,则可随时进行分割,而不要求诉讼时效。
2.在协议离婚后反悔财产的,时效为一年。《婚姻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财产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3.如果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时效为两年。当事人有隐瞒.转移.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对方财产的,自知此种行为后两年内提出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