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通常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实际上是指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公有地即全民拥有的土地,一般与商品房有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用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上面提到的四十年和七十年,指的是开发商拿地后的40年和70年。不管是开发商拿地,还是开工建设,再到房子建成后,这两个阶段,至少要两三年。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了下来,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工,甚至多次倒手,经过十多年以后,才开始开发。而且这里面的两、三、十年都包括在商品住宅使用年限中的40到7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了怎么办?在这个问题上,尚未有执行实例。该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应当自动续期。非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续期。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不必担心,但,目前还没有关于续期的规定,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如何,还没有定论。对于商业用地到期后再续租,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