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一般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还可转让下列特殊要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2)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住房建设项目的,应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完成开发投资总额。

超过25%的土地,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在房地产转让时,房屋已建成的,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3)拥有地上建筑、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4)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法条

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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