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村集体所有权存在争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如存在土地所有权纠纷,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国土部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依据,首先,国土部门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然后按照有关程序对所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晰。2.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对面积、用地范围、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对协调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并在争议解决后登记。合同争议一时无法解决的,可以暂停登记。3.土地经统一规划整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划、整理的承包土地和农村土地流转后受让方统一规划、整理的土地,可以按土地整理或流转前所涉及的农户承包关系,再丈量分配,合理确定相关农户承包土地面积,并在四至四年后进行登记;如无法计量分配,也可按“确股不确地”进行确权登记。不管采用什么方法进行确权登记,都不能改变已经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4.是否可以登记除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之外的新增地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外新增的地块,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以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二轮延包时,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作为工资报酬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能登记为家庭承包地,应当作为集体机动地登记。5.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费用由谁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和有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户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