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双方和解的条件是:
1.嫌疑人.被告人诚恳悔改;
2.通过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对受害人的致歉,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3.受害者的自愿和解。应该指出,刑事和解必须是受害人参与的案件,没有受害人参与,无法进行刑事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