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异之后,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他们是谁。所以,父母离异不能作为拒绝抚养父亲的理由。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则有权向父母支付抚养费。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孩子不赡养父亲,父亲也可向法庭提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