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一直是离婚夫妻争议的焦点,也是法律纠纷产生的矛盾之处,所以希望您认真阅读以上条款。探访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干预,更希望家长能够行使探视权,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