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仍然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配。第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离婚协议生效后不能请求财产再分割。虚假离婚既可发生于登记离婚的程序中,也可发生于诉讼离婚的程序中。
1.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双方为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为达到目的而串通暂时离婚,然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串通离婚有如下基本特点:
(1)双方没有离婚的真正含义,也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通过离婚作为实现共同或各自目的的一种手段。例如,为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孩子;为逃避债务;为两方获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给孩子办理农转非户口等。
(3)当事人均具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用欺骗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串通离婚通常是暂时的,在达到预定的目标之后,双方通常会按照协议复婚。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弄虚作假,离婚后置原约于不顾,不愿意复婚或与他人再婚,因而容易产生纠纷。
2.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离婚,以骗得对方同意暂时离婚,从而达到离婚目的。欺骗离婚的特点如下:
(1)这类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受欺诈方并不具有离婚的真正含义。对方同意离婚的理由是,对方以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为依据。假如了解了事实,就不会做出同意离婚的意思。
(2)欺诈方为达到离婚目的而相互欺骗同意离婚,从而不含复婚的意思,而欺诈方则期望达到即行复婚的目的。
(3)受欺诈方既是受害者,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